一切陰謀,由一個飯局開始狂飆……
區諾軒稱,戴耀廷早在2020年1月便提出立法會席位過半,並已有「初選」基本框架,而他當時同意以籌劃者的身份參與「初選」。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與周天行等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張耀良、馬維騉及關文渭等,劉偉聰自行代表。
非法「初選」案從犯證人昨天作供,揭露更多背後策劃者,區諾軒承諾以籌劃者身份參與計劃。
戴耀廷飯局提「初選」框架
區諾軒作供時稱,2019年12月,戴耀廷於《蘋果日報》發表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文章。區諾軒稱當時有留意到該文章,但未與戴耀廷聯繫;與此同時,李永達與李卓人亦注意到該文章,關心如何在立法會取得最大勝算。
區諾軒續稱,2020年1月底,他與李永達、李卓人、黃浩銘和戴耀廷共同出席了一個飯局,其間戴耀廷首次提出有關「初選」的構想。戴耀廷對「立會過半」的願景提出三個重點,包括:一、如何為民主派在「黑暴」期間的區議會選舉大勝後「再下一城」,在立法會贏取更多議席;二、如何爭取所謂的「五大訴求」;三、如何利用已經贏得的區議會議席,設立公民參與機制,包括結合「黃媒」及公民社會團體的參與去建立一個平台。
區諾軒說,戴耀廷當時提出,如民主派想擴大議席,需要一個協調機制。戴耀廷解釋,立法會地區直選採取比例代表制,民主派在過去的選舉中雖然整體得票數比建制派多,卻無法取得相應比例的議席,原因便是民主派候選人太多,導致一些選票浪費。因此希望訂立機制,令民主派的不同政黨可以經協調出選立法會,繼而善用選票,按比例當選。
區諾軒又稱,戴耀廷在飯局上雖未提出「初選」的具體方案,卻已有基本框架,即在地區直選中取得「66443」議席(新界西、新界東各6席,九龍西、港島各4席,九龍東3席),在區議會(二)中取得3個議席。戴耀廷揚言若取得過半議席,將會是「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屆時民主派將對政府有更大的議價能力,並可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行使否決權。區諾軒又承認他當天同意以籌劃者的身份參與「初選」。
昨日審訊期間,犯人欄內的座位安排有所改變,還押及獲准保釋的被告不再分成兩批而坐。獲准保釋的9人中,7名男被告坐在第二排,2名女被告坐在犯人欄另一邊,自辯的劉偉聰則繼續留在律師席。至於還押6名被告則坐在第三排。另外,上周獲准列席聆訊的認罪被告黃之鋒、袁嘉蔚、譚凱邦、馮達浚、吳敏兒、岑敖暉及朱凱廸等,未有在正庭內旁聽,而是被安排在數個延伸法庭內旁聽。
案件今日繼續審理。
評論|亂港勢力借「初選案」瘋狂反撲
文/楊華勇
47人涉嫌於2020年組織及參與違法「初選」,妄圖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透過「無差別」否決議案,癱瘓特區政府,達至「攬炒」效果,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47人違法「初選」案正在審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與特區政府早前對美國國會有關機構和議員妄議特區法院審理違法「初選」案、抹黑香港國安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敦促有關政客立即停止拙劣的政治表演。
庭內搗亂 庭外叫囂
從美國政客妄議違法「初選」案,到連日來所謂「旁聽師」迫爆法庭造勢,妄圖向法官和控方施壓,為違法者張目,向控方證人威嚇,抹黑特區政府的圖謀,都顯示內外反中亂港勢力正展開反撲,但不管反中亂港勢力如何串聯鼓噪,也絕不可能動搖香港法治的根基,反中亂港分子注定難逃法律懲罰。
2020年6月9日,多名違法「初選」的組織者聯同反中亂港組織「民主動力」舉辦記者會,重申違法「初選」對反中亂港勢力的重要性。同日,有人草擬所謂的「立場聲明書」,呼籲參與違法「初選」的反中亂港分子簽署,並要求「選民」拒絕支持沒有簽署的人。文件獲33名被告簽署,控方指文件可證明簽署人為了達至目的不顧法律後果。
前車之鑒,多年來一場場由美國操縱或支持、打着「自由、民主」旗號的「顏色革命」,在中東、東歐和非洲等地發生,導致當地社會矛盾衝突加劇,當地政府被推翻後,社會、經濟和民生陷入深淵。「顏色革命」是美國擾亂和削弱競爭對手的地緣政治工具,目的是推倒所謂的「不民主政權」,再培植親西方的政府。
2019年爆發黑暴,反中亂港分子以「反修例」為藉口挑起動亂,美國逮到了興風作浪的機會,「妖魔化」修例並慫慂反中亂港分子對抗政府、妄圖篡奪政權。47人違法「初選」案正是一場由反中亂港分子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所操縱、妄圖篡奪香港政權的「港版顏色革命」。如果「港版顏色革命」歹毒圖謀得逞,香港的社會、經濟、民生將受到嚴重衝擊和破壞,動盪不安的局面將對香港造成難以想像的災難。
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然而美國政客對香港特區作出完全違背事實的攻擊,完全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是毫不掩飾地干涉中國內政,是對特區法治與國際法治的雙重褻瀆與踐踏。美國官方為違法分子辯護,正正是反映美國為遏制中國無所不用其極。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特區政府絕不容忍任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堅定審判 決不妥協
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權利自由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將違法者繩之於法是每一個政府的責任,而當罪行涉及國家安全時,更事關國家和所有人民的利益。履行這個對國家的責任,應獲國際社會充分尊重。
法治作為香港核心價值觀不容動搖,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秩序恢復,法治原則彰顯,發展重回正軌。香港由亂到治的事實充分證明,法治是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有力支撐。特區執法司法機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有力捍衛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為香港實現更好發展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求穩定求安寧、依法懲治反中亂港分子是香港主流民意,這種主流民意凝聚了「要穩定不要動亂、要法治不要破壞」的廣泛共識。反中亂港分子必受法律嚴懲,於法有據、於理必然。
(作者為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常委、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編輯:津津
審校:蘇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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